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办函[2019]10号
  • 发布日期:2019.01.18
  • 实施日期:2019.01.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事综合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津政办函〔2019〕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天津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张国清任组长,副市长曹小红、李树起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璟和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二、成立天津市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张国清任组长,副市长孙文魁、金湘军任常务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嘉华、徐军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陈勇任副组长,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津南区人民政府、宁河区人民政府、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述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名单由其办公室自行发文落实。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8日



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