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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关于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
  • 发文字号:津财会[2016]27号
  • 发布日期:2016.04.08
  • 实施日期:2016.04.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关于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财会〔2016〕27号)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审计局,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内控规范》)的顺利实施,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要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落实内控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切实做好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审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宣传教育培训;要积极探索将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纳入预算编制的审查依据。

  (二)各级审计部门要将各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三)各单位要以贯彻实施《指导意见》为契机,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部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分工和时间表,将培养内控专业人才、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开发信息系统支出纳入单位预算。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入会计服务机构参与内部控制建设。

  (四)各会计服务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参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知识储备和人力资源储备,抓住机遇,加大内部控制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拓展内部控制咨询服务领域,加快打造内控优质服务团队,满足市场对内部控制咨询服务的需要。

  (五)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准备,作为社会第三方受托参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评价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作为政府监管力量的有力补充。


  三、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步骤

  各单位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推广准备阶段(2016年4月-5月)。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内控规范》的全员培训,保证上至一把手下至普通干部人人树立内控意识,营造良好的《内控规范》建设环境。

  (二)制度建立阶段(2016年6月-12月)。

  贯彻实施《内控规范》,要重点抓好内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各单位必须在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成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以单位文件形式下发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查找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2.建立健全业务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按照《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和控制,强化内部审计。

  3.加大对单位信息系统的改造或新增投入,建设与《内控规范》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将《内控规范》要求尽可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类业务和活动的自动控制。

  (三)自我评价阶段(2017年1月-3月)。

  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评估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7年4月-12月)。

  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形成监督合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对未达标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附件: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审计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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