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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结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4]92号
  • 发布日期:2014.09.12
  • 实施日期:2014.09.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教育改革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结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4〕92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遵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司〔201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对清理整顿改制学校的总体部署,市教委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普通高中改制学校的通知》(津教委中〔2012〕6 号),明确了工作要求,对改制高中进行了清理规范,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一、学校终止办学
  河西区:天津华宁中学,天津津沽实验中学,天津卓群高级中学,天津津海中学,天津精治中学
  河东区:天津育杰高级中学
  南开区:南开光明中学
  红桥区:天津协同中学
  北辰区: 天津天辰高级中学
  宝坻区: 天津育英中学
  宁河县:天津永兴中学
  以上12所改制高中学校从2011年起先后停止招生,截止到2014年6月在校生已经全部毕业,经清产核资,学校终止办学,停止使用学校校名。

  二、学校回归公办学校
  南开区:南开艺术中学
  滨海区:塘沽育华学校
  北辰区: 天津华辰学校
  蓟 县: 天津蓟州中学
  静海县: 天津光明中学保留原校名,转制为民办学校
  以上4所改制高中保留原校名,回归公办学校。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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