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受理2012年度第二批新增典当行申请的公告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津商务流通[2013]5号
- 发布日期:2013.01.25
- 实施日期:2013.01.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商贸物资综合规定起诉和受理
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受理2012年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申请的公告》(津商务流通〔2012〕76号),我委已于2013年1月21-25日受理了有关企业的申请。鉴于2012年度的新增典当行指标还有空额,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各区县可再推荐申报。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2月20日,申报条件与相关要求不变。
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受理2012年度第二批新增典当行申请的公告
(津商务流通[2013]5号)
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受理2012年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申请的公告》(津商务流通〔2012〕76号),我委已于2013年1月21-25日受理了有关企业的申请。鉴于2012年度的新增典当行指标还有空额,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各区县可再推荐申报。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2月20日,申报条件与相关要求不变。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