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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受理申报2011年度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2011.03.07
  • 实施日期:2011.03.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水利综合规定起诉和受理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受理申报2011年度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1年3月7日)



局属有关单位、市调水办有关处:
  按照《天津市水利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市水务局自即日起受理申报2011年度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将严格按照《天津市水利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执行,请认真填写申报书,并附必要的评价和证明材料(不用提交科研报告)。
  1.登录天津水务局信息网(内网),进入“信息发布系统-政务公开-水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定情况”下载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进步奖2010版)。
  2.申报书(附其他材料,合订成册)一式十份,应有一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材料,并在首页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其他可为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均应使用A4纸,左侧装订,不得另加封皮。
  3.各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4.每个申报单位应按规定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受理部门不接收补充证明材料。
  5.申报奖项的成果完成单位应是法人单位,名称应和公章完全一致;每位完成人的名字要核准无误。

  二、申报奖项的项目应是列入天津市水务局科技计划,科技成果通过市水务局(或水利部、天津市)组织的专家验收或鉴定,已在天津市科委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已录入天津市水务局科研成果管理系统。

  三、受理截止日期:2011年3月7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常守权
  联系电话:2333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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