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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
  • 发文字号:津滨政办函[2018]19号
  • 发布日期:2018.06.06
  • 实施日期:2018.06.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事调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滨政办函〔2018〕19号)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对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四)协调各部门各街镇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茂荣  区长

  副组长:郭景平  副区长

  成 员:蒋凤刚 区政府秘书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俊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陈云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网信办主任

  张凌霄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桂华 区科工委主任

  纪泽民 区商务委主任

  刘明成 区教委主任

  任中胜 区民政局局长

  刘金海 区司法局局长

  梁宣健 区财政局局长

  张晨光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师武军 区规划国土局局长

  戴 雷 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张秀启 区环境局局长

  曹义华 区农委主任

  李长春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向前 区审计局局长

  毛幼平 区国资委主任

  李荣强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春梅 区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

  韩学武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殿武 区统计局局长

  魏相如 区法制办主任

  杨春明 区公安局副局长

  于学民 区安监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凤刚担任,副组长由魏相如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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