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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培训班”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0.08.05
  • 实施日期:2010.08.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医疗器械药品药材进出口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培训班”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其配套文件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为了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使企业尽快掌握《规范》要点,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范》的重要意义,抓紧解决企业自身与《规范》要求不适宜的薄弱环节,认真做好《规范》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本协会经与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会商,拟于八月底举办一期《规范》培训班。
  一、培训班有关事项:
  1、时间、地点及费用(培训班拟定4天)视申报人数、规模及准备情况另行确定,并在开班前十日内具体通知报名培训的企业。
  2、培训内容:将由市局有关监管人员讲解:
  (1)讲解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标准及检查要点;
  (2)讲解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细则与检查要点;
  (3)讲解微生物检测操作与注意事项;
  (4)讲解灭菌过程确认方案的设计与实施步骤;
  (5)讲解净化厂房设计规范与日常维护事项。
  3、参加人员:
  (1)生产二类、三类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必须参加;
  (2)生产一类无菌产品的企业质量负责人以及其他二、三类非无菌和非植入性产品的企业相关人员自愿参加。

  二、请各有关企业,务于八月二十日前,将(《规范》培训班回执)传至协会秘书处[传真(兼电话)60255256],以便给你发正式培训通知及会务安排。

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2010年8月5日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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