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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公布2014年度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达标单位的通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农机办
  • 发文字号:津农机监[2014]144号
  • 发布日期:2014.12.24
  • 实施日期:2014.12.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公布2014年度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达标单位的通报
(津农机监〔2014〕144号)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业局:

  2014年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维护了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局面。市农机办按照《2014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对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确定北辰区、滨海新区大港、武清区、津南区、蓟县、静海县、西青区、宝坻区、滨海新区汉沽、东丽区、宁河县、滨海新区塘沽农机安全监理站(科)为2014年度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达标单位,现予通报。

  今年以来,各区县认真落实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全市拖拉机“三率”水平稳步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明显,窗口建设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北辰区、滨海新区大港均超额完成农机“三率”任务指标;武清区、北辰区、津南区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并对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静海县、蓟县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水平,工作务实,成效显著。

  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理念,认真落实《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津农委〔2014〕39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拖拉机保有量较大的区县要力争在行政处罚工作上有所突破。同时要确保农机“三率”达到“十二五”任务指标,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考核指标范围内,争取在深入推进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市农机办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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