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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发[2009]23号
  • 发布日期:2009.09.18
  • 实施日期:2009.09.1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09〕2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相关政策,确保困难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二、援助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的2008届、2009届高校毕业生可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一)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成员。
  (二)单亲家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户籍家庭中父母离异或丧偶的。
  (三)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户籍家庭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
  (四)失去双亲的高校毕业生。
  (五)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户籍家庭中,有患尿毒症、癌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人体器脏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

  三、认定凭证
  困难高校毕业生申请认定需提供《就失业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同时还需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一)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或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开具的家庭成员就失业状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二)单亲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
  (三)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低保证明》。
  (四)失去双亲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社区工作站证明。
  (五)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户口簿》、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证明。

  四、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登记,填写《天津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审核认定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社区初审。社区工作站对个人填报登记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天津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审核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街镇劳动保障中心。
  (三)街镇复核。街镇劳动保障中心对社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在《天津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审核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区县劳动保障局审定。
  (四)区县审定。区县劳动保障局确认后,在《天津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审核认定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并将审定材料转至街镇劳动保障中心,街镇劳动保障中心将相关信息录入微机,指定专人实施就业援助。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就业援助措施
  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盯人帮扶和包保责任制度。为每个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定专人,开展一对一的盯人帮扶,落实包保责任制。一是劳动保障协管员向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承诺书》,主要包括提供就业服务的方式、内容及期限等;二是劳动保障协管员与就业困难毕业生签订《就业帮扶协议书》,主要包括双方责任、义务,帮扶内容、方式、期限,被帮扶对象享有的相关权力,协议终止条件等。

  六、政策扶持
  (一)免费就业服务。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档案保管等服务。
  (二)免费技能培训。根据困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求职意向,由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供1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三)公益岗安置。凡在公益岗安置的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协议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养老、失业、医疗(6.3%)三项社会保险补贴。
  困难高校毕业生经选聘从事监察、劳动关系调处、城居医保、治安、妇女等基层公益岗锻炼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同时,给予社会保险全额补贴。
  (四)组织就业见习。对参加见习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492元的标准,据实给予补贴,见习基地还应给予一定的生活费。
  (五)鼓励企业招用。企业招用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一年。属于非服务型企业的给予一年的养老、失业、医疗(6.3%)社会保险补贴;属于服务型企业的给予三年的养老、失业、医疗(6.3%)社会保险补贴。
  (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按75%的额度,给予养老、医疗、失业等三项保险补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把援助困难高校毕业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要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落实目标责任。街镇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信息员要增强责任感,落实工作目标,做好辖区内困难毕业生的入户调查和审核认定工作,切实搞好一对一盯人援助,使每一名困难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就业援助,确保实现就业。
  (三)强化就业服务。区县、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应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跟踪服务,逐人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家庭情况和就失业状态,结合各区县特点,发挥各自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确保走访到户、盯人到位、岗位到人,补贴到手,就业服务到家。
  (四)做好统计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加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动态管理,建立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管理电子统计台账,相关信息按月汇总上报。
  联系人:李斌成;联系电话:23317887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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