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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

  • 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6]5号
  • 发布日期:2016.03.22
  • 实施日期:2016.03.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院校与教职员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
(津政发〔201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公务员教育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行政学院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综合办学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职能不够明确、体制不够健全、办学特点不够突出、办学条件不够完善等问题。当前,党中央提出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战略任务,强调要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对行政学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好干部"的新标准,行政学院要继续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战略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培训对象、目标、任务和内容,承担起服务高素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任务。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科研咨询工作,深化公共行政理论研究、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等理论创新,为建设更加安全、更加繁荣、更加美丽的天津发挥好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面对公务员培训的多元化、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新趋势和开放竞争的新格局,以及公务员队伍学历高、知识水平高,接受严格党性锻炼少、艰苦环境磨练少、现代管理知识和处理复杂问题经验少的新特点,以增强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大力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学院职能作用,主动适应政府工作新要求,创新培训观念、培训模式、培训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进一步提升教学、科研、咨询工作成果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全市行政学院系统资源共享和整体实力,形成运行机制良好的行政学院培训体系。
  (二)主要任务。行政学院是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要围绕高水平行政学院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大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公务员培训分级负责的要求,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办好进修班、专题研讨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师资培训班、军转干部培训班和涉外培训班等主要班次,根据需要举办好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班、知识更新培训班等其他班次。要着重加强公务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公共服务的能力、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判断形势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岗位必备知识和领导能力,并立足实际,加强应急处置、媒体应对、心理调适等方面培训,使广大学员成为推动天津改革发展的骨干力量和领导人才。
  2.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着力提高科研工作质量。加快形成适应我市公务员培训轮训新需要、适应党的理论与政府管理理论创新研究和决策咨询新需要有机结合的学科体系。
  3.要加强决策咨询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履行好决策咨询的职责,提高决策咨询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跟踪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结合各区县实际,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主动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发挥思想库和新型智库作用。

  三、加强和改进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开放办学等工作格局
  (一)加强和改进教学培训,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要以提高教学培训质量为根本,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作为教学培训的重点,在教学布局、学科体系、班次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教材建设等方面,构建与党校教学培训相呼应的具有行政学院特色的教学培训新布局。要加大培训创新力度,根据政府需求、岗位需求和公务员个性化需求开展多种培训,建立健全具有我市特点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以完善项目制和摸索新载体新机制为侧重点,加强全市范围的教材、现场教学基地和案例库建设,探索教学管理体系创新,调动教师和学员积极性,综合创新讲授式、讨论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研究式等教学方式。要加大培训覆盖力度,面向基层干部,突出专业性,争取全员性,积极稳妥发展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和云平台等新手段在公务员培训中的应用,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
  (二)加强和改进学科建设,构筑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学科体系。要进一步突出"专业性、开放式、跨学科化"的行政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原则。着重建设行政管理学、经济管理学、行政法学、领导科学、社会管理学和应急管理等政府工作需要的特色学科体系,注重多学科融合发展。行政学院要根据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需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建设教学科研基地,制定相应建设管理和评估标准。
  (三)加强和改进科学研究,充分发挥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要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教学培训需要,在进行基础性研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应用性研究。要主动加强与党委和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国(境)外学术界的合作和交流。学院刊物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交流推广优秀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成果,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支持行政学院开展科研工作,在开展重大改革与试点工作时,主动委托行政学院或吸收行政学院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并依规在调查研究、科研立项、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四)加强和改进决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决策咨询的新型智库作用。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主动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围绕区县发展实际,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要注意整合系统资源,充分发挥学员优势,组织参与决策咨询活动,鼓励有关干部到行政学院参加学习、参与工作,使资政人才资源得到合理培养利用,形成决策咨询合力。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研究发展思路、制订发展战略和编制发展规划等方面,要注重发挥行政学院的决策咨询作用,并在政策调研、决策咨询立项、资政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重要的研究成果和咨询成果可专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五)加强和改进开放办学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学院影响力。天津行政学院要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积极利用国(境)外各种教学科研资源,拓展与国(境)外组织以及政府机构、行政院校、高等学校、学术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天津行政学院和有条件的区县行政学院可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讲学、开展学术交流,选送学员到国(境)外培训和考察;聘请国(境)外学者和知名人士讲学、考察、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与国(境)外机构开展合作培训;举办或者参加国际会议、论坛。科技和人力社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对行政学院教学、研究人员赴国(境)外进修、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等提供必要的项目支持。外事部门要提供相应的政策、信息、资源等支持。

  四、加强和改进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一)加强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学、研究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和学科领军人才。要制定实施学院教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立足内部培养,进一步加大引进、交流力度,健全教师学习进修、实践锻炼、激励竞争、考核评价等制度,不断提高教学、研究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人力社保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行政学院解决引进人才、参与实践、对外交流、挂职锻炼等问题,要把行政学院急需的人才纳入紧缺人才队伍。支持和帮助行政学院做好优秀人才的选调工作,建立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市人力社保部门要根据实际,适当增加行政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数,以适应行政学院培训和学员对象的特殊性要求。行政学院要建立健全兼职师资管理制度,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探索建立合作聘请领导干部担任特聘教授的制度。要切实优化行政学院教师的来源结构,逐步形成层次较高、结构合理,覆盖高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和企业界,面向全国、统筹国内国外资源的社会师资库,探索建立全市行政学院系统师资资源的共享制度。
  (二)加强和改进学员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学员管理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实行班主任制度,各班次设班主任,创造性承担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生活管理等工作并加强考核,要将考核情况书面提交学员派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该同志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素质要求,根据不同培训对象配备相应级别的班主任。行政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学员派出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三)加强全市行政学院的沟通合作。要统筹利用多种资源,形成全市行政学院沟通合作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研讨会,加强学习交流。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支持行政学院完善和改进全市行政学院系统交流平台的建设,在政策、技术和经费上予以重点保障,市有关部门要支持行政学院系统组织重大科研、决策咨询课题的联合申报。

  五、加强领导,促进行政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积极支持行政学院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把行政学院工作纳入政府整体工作,列入政府领导分工范围(事项)和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议根据需要定期听取和研究行政学院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行政学院工作,深入行政学院,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要严格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执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行政学院院长制度,研究解决行政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要严格落实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按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配备制度,主持好日常工作。要执行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与学员座谈交流的制度。政府各部门要在教学培训基地建设、科研咨询合作、人才交流、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要把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其教学科研咨询、学科建设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需要。要重视行政学院教学设施建设,保障基本建设经费投入,提高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改善学员和教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和指导力度。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检查,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本意见的具体措施。天津行政学院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履行对区县行政学院业务指导职责,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学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开放办学、师资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要制定科学的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对区县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进行评估,对教材编写、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立项、合作交流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要加强行政学院工作互查,定期召开全市行政学院工作会议,传达精神、研究工作、互比互看、督促整改,推动我市行政学院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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