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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07.01.29
  • 实施日期:2007.01.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行政许可批复
  • 法规类别: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关于申报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津人保财险发[2006]23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天津开发区福隆货运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瑞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江龙劳务服务中心、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代理险种均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请持此批文来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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