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通知

  • 发布部门: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
  • 发布日期:2012.12.31
  • 实施日期:2012.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兽医兽药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通知



有农业的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滨海新区农业局和塘沽、汉沽、大港推进城乡一体办:

  为推动近期召开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等会议精神落实,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稳定,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使全市人民能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决定对各区县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3年1月6日-11日。


  二、督查内容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

  1、冬季和“两节”期间疫情隐患排查和整改、强制免疫,疫情监测、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举报疫情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

  2、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农业部“六条禁令”落实情况,产地检疫“五到位、五个不放过”,屠宰检疫“三到位、把五关”制度落实情况,养殖、屠宰、流通等各环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特别是打击非法贩卖、运输、加工病死动物等工作开展情况。

  3、对即将到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拦畜禽开展的强制免疫情况。

  4、疫情监测情况。疫情监测覆盖面和监测数量,对检测出阳性病例的处置情况。

  5、应急值守情况。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充实和维护、应急方案完善,应急队伍动员和培训情况。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1、对畜禽养殖场户、奶站奶厅、屠宰企业和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生产经营隐患排查情况。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落实休药期制度情况。特别是辖区内肉鸡养殖场户底数、养殖规模,屠宰企业生产、自检等情况。

  2、企业落实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情况。“两节”期间畜产品抽检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置情况。

  3、督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签订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管理准备情况。


  三、督查形式及有关要求

  市畜牧兽医局每位局领导带队一个组。本次督查采取现场检查,各区县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形式。现场检查生猪、奶牛、家禽养殖场户各1个,屠宰加工企业1个,遇区县没有奶牛场的可检查生猪养殖场,但总体数量不能减少。具体分组和人员组成详见下表。

组别

组 长

成 员

定点区县

1

廉桂峰

李志荣(联络人)、张 健

蓟县

2

王红军

赵祥增(联络人)、张庆河

武清

3

李成水

王志成(联络人)、孟庆江

宁河、汉沽

4

莫会松

周友明(联络人)、刘 刚、

宝坻、东丽

5

刘克成

骆 维(联络人)、王建悦

静海、大港

6

樊航奇

李晓东(联络人)、马连旺

津南、西青

7

王志华

张会荣(联络人)、沈 宏

北辰

8

杨克光

隋 茁(联络人)、张盛南

滨海新区、塘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网站链接: